根据《山东硅酸盐学会山东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经过申报材料受理、资格审查、专业评审组评审、综合评价会议评价等流程,孙华东等19名同志通过山东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高级工程师评价,牛鹏伟等31名同志通过山东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工程师评价,田甜等9名同志通过山东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助理工程师评价。
根据《山东硅酸盐学会山东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评价通过人员进行公示的规定,现对2021年山东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通过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24日(共15天)
二、受理部门
山东硅酸盐学会秘书处
地址(邮编):济南市历下区科院路19号,山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109室 (250014)
联系人:许建华 初军政
联系电话:0531-87940976 18854105911
三、公示要求
1.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或评价结果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受理部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反映内容保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来信要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1年山东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通过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