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协材料学科群
鲁科材字〔2017〕第01号
关于开展2017年山东材料学科群优秀工程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山东材料领域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造热情,为创新型山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经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批准,山东省科协材料学科群决定开展2017年山东材料学科群优秀工程师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行业:山东钢铁、焦化、耐火材料、橡胶、氯碱、水泥、混凝土、石材、水泥制品、玻璃、陶瓷、助磨剂外加剂、纤维复合材料、非金属矿物材料行业。
二、材料报送。推荐材料请按行业分别报送山东金属学会、山东省焦化行业协会、山东省橡胶行业协会、山东省氯碱行业协会、山东省石材行业协会、山东复合材料学会、山东省耐火材料行业协会、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山东硅酸盐学会。时间:2017年7月31日前。
具体要求详见《山东省科协材料学科群优秀工程师评选办法(2017)》。
三、山东省科协材料学科群联系方式
电 话:0531-87930975 87940976 18854105911
E-mail: sdgsyxh@163.com SDCL222@163.com
联系人:刘筱梅
附:1、山东省科协材料学科群优秀工程师评选办法
2、山东省科协材料学科群优秀工程师推荐表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抄报: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山东省科协材料学科群优秀工程师评选办法
(2017年3月20日)
为进一步激发山东材料领域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造热情,为创新型山东建设作出更大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一、授奖名额
评选工作每年评选一次,授奖名额按行业规模和参评人数确定。评选实行差额淘汰,不重复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在山东省工作三年以上,具有工程师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不含其它相当职称)的在职科技人员。对山东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或有重大发明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在近三年科技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前三位人员);
2、获发明专利或其他专利;
3、科技项目在同行业得到广泛认可,具有重要推广价值,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4、积极为所在单位推进自主创新、科技进步作出新贡献。
三、评选组织
(一)山东省科协材料学科群设立优秀工程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全面负责评审工作。
山东省科协材料学科群组成学会:山东硅酸盐学会、山东金属学会、山东化学化工学会、山东复合材料学会、山东颗粒学会、山东省建材工业协会、山东省轻工业协会、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山东陶瓷工业协会、山东省耐火材料行业协会、山东省焦化行业协会、山东省橡胶行业协会、山东省氯碱行业协会、山东省材料学会、山东省石材行业协会。
(二)山东省科协材料学科群各组成学会按行业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推荐资料的汇总、分类、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工程师,均可自愿到本单位申报参评。
(二)推荐。申报者所在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查、初评,遴选推荐候选人,将推荐材料报省科协材料学科群相关学会。
(三)评选。各学会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候选人由专家组进行初评,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提交评委会。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审定,按照程序评选出山东省科协材料学科群优秀工程师。
凡发现弄虚作假者,评委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或撤销奖励,并通报相关单位。
五、报送材料和要求
(一)所有材料一式二份,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山东省科协材料学科群优秀工程师推荐表》;
2、个人事迹(由推荐单位出具并盖章);
3、职称证书(复印件),有代表性的成果(三项以内)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相关要求
1、论文、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完成为主。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的(注明刊物名称、发表时间、刊期、页数)。成果必须具有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和证明材料;取得经济效益的,应附所在单位或行业证明材料。
2、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在推荐表事迹材料基础上适当丰富扩充,不少于2000字,事迹内容应具体。
六、本办法由山东省科协材料学科群负责解释。